行纪合同(brokerage)法律法规
来源:豆包 Doubao 问题:关于行纪合同的法律法规有哪些,详细的列给我
行纪合同完整法律依据(现行有效,依据《民法典》)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第 951 条 —960 条) 是行纪合同核心规范;暂无专门针对行纪合同独立司法解释;本章无规定事项,适用委托合同通则以及民法典总则、合同通则全部规则。 一、《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原文全文) 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事务费用承担】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委托物保管义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四条【瑕疵物、易变质物的处分权】 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第九百五十五条【价格执行规则】 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 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第九百五十六条【行纪人介入权(自买自卖)】 行纪人卖出或者买入具有市场定价的商品,除委托人有相反的意思表示外,行纪人自己可以作为买受人或者出卖人。 行纪人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仍然可以请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第九百五十七条【委托物受领与提存】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八条【行纪人与第三人合同的独立性】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九条【报酬支付与留置权】 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六十条【参照适用规则】 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必须配套适用的关联法条(合同通则 + 委托合同)
- 合同漏洞填补规则(955 条直接引用)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参照适用:委托合同章节(第 919 条~936 条) 因 960 条规定行纪合同缺漏规则参照委托合同,常用关键条款: 第 922 条: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义务 第 924 条:事务处理情况报告义务 第 927 条:财产转交委托人义务 第 929 条:受托人过错赔偿责任 第 933 条:委托人与行纪人任意解除权(重大实务要点) ⚠️实务重点:行纪合同双方享有法定任意解除权,解除造成损失要赔偿。
- 物权编配套:留置权一般规则 第四百四十七条~454 条 行纪人留置权除 959 条外,需遵守留置权成立、保管、优先受偿、实现方式等一般规定。
- 总则编通用规则 民事主体、意思表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违约责任、诉讼时效等全部适用《民法典》第一编。 三、其他相关提示 废止法条提醒 原《合同法》第 22 章行纪合同(414–423 条)已经失效,诉讼、签约不再引用。 特别行业监管规范(商事行纪适用) 如果是特定行业行纪业务,除民法典外还受行业法规约束(不属于民事合同法律,属于行政监管): 证券经纪、期货经纪:《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金融经纪,属于特殊行纪) 二手车寄售、典当、艺术品寄卖:商务部相关流通管理办法 注意:金融经纪属于特许经营,未经许可不得开展。 区分三组易混淆合同(实务常见踩坑) 行纪合同:以自己名义从事贸易买卖,直接和第三人缔约,收取报酬(寄售、代购代销) 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委托人名义,事务不限贸易,可以无偿 中介合同:仅提供交易机会 / 媒介,不直接参与买卖签约 四、实务高频疑问总结 行纪默认费用由行纪人承担,想要委托人报销必须书面约定; 未经同意低于限价卖出,要么补差额,否则委托人可不认可交易; 有市场价货物,无禁止约定时行纪人可以自买自卖,照样拿佣金; 第三人违约,委托人不能直接起诉第三人,只能找行纪人追责; 委托人拖欠佣金,行纪人可留置尚未交付的委托物品。 如果你需要,我可以把上述法条整理成可直接复制进法律文书的法条清单版本,或者提供一份标准行纪合同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