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甲方(供应方):{{party_a}},系具有合法供应资质的公用事业经营主体,具备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的供应许可资质。 乙方(使用方):{{party_b}},系符合本合同项下标的物使用条件的民事主体,具有相应的用能/用水/用气/用热资格。
鉴于
- 为明确供用双方权利义务,维护供用秩序,保障公共供应安全与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相关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规范文件,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 本合同项下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事项,均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标的
- 本合同项下供应标的物为{{subject}},供应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1)供电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供电频率、电压质量及供电可靠性标准; (2)供水的,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及当地供水水质、水压标准; (3)供气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热值、压力等质量标准; (4)供热的,符合当地供热条例规定的室内温度标准及供热参数要求。
- 本合同履行地点为供应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产权分界点划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执行,分界点以上(含计量装置)由甲方负责维护管理,分界点以下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
- 供应计量以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计量表具读数为准,计量误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价款及支付
- 本合同项下标的物计价标准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遇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的,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 本合同约定供应周期内应付价款总额为{{amount}},乙方应当按照以下约定支付: (1)支付时间:双方按照标的物类型约定,按月/按季/按供热周期执行; (2)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线上支付等双方认可的合法方式。
- 甲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乙方出具合法收费凭证,不得在价款外违规收取任何未予公示的费用。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term_start}}起至{{term_end}}止。履行期限届满前30日,双方均未提出书面终止申请的,本合同自动延续相同期限,延续次数不受限制。
双方权利义务
- 甲方核心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本合同约定安全、连续供应标的物,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乙方的合理供应要求,不得擅自中断供应; (2)因计划检修、设施升级、政府限供等原因需要中断供应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供电提前7天通知,供水、供气提前24小时通知,供热提前48小时通知等)通过有效方式告知乙方;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导致供应中断的,应当立即组织抢修,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恢复供应,并及时告知乙方抢修进展; (4)定期对产权范围内的供应设施、计量表具进行维护、检定,保证计量装置准确有效,乙方对计量有异议的,甲方应当配合按照法定程序检定; (5)按照规定公示供应价格、服务标准、报修渠道等信息,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报修、咨询、投诉事项; (6)双方约定的其他专属义务:{{party_a_duty}}。
- 乙方核心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足额支付供应价款,不得无故拖欠; (2)按照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安全使用标的物,不得擅自改动、损坏甲方所有的供应设施及计量装置,不得实施窃电、窃水、窃气、违规转供等行为; (3)配合甲方进行供应设施检修、计量检定、安全检查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4)负责自有产权范围内供应设施的日常维护与安全管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甲方,因乙方维护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变更用能/用水/用气/用热需求、地址、联系方式的,应当提前7日告知甲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6)双方约定的其他专属义务:{{party_b_duty}}。
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供应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量不达标产生的退费,按照国家或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2)甲方中断供应未按规定履行事先通知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抢修中断的供应设施,造成乙方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计量装置出现误差的,应当按照法定检定结果向乙方退还多收的价款,并承担计量检定费用。 (5)甲方违规收取费用的,应当向乙方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并按照国家价格监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催告后超过15日仍不支付的,甲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应,并有权要求乙方清偿欠付价款及违约金;甲方中止供应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擅自改动供应设施、计量装置或者实施窃能、违规转供等行为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补缴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按照国家规定采取中止供应等措施。 (3)乙方未配合甲方正常检修、安全检查等工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双方约定的专项违约责任:{{penalty}}。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行业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jurisdiction}}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行业规范。
附则
-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执行;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作为格式条款提供方,已就本合同涉及的全部限制或免除责任条款向乙方履行了提示与说明义务,乙方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信息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供应方):{{party_a}}(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使用方):{{party_b}}(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地址:
签署日期:{{sign_date}} 签署地点:{{sign_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