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甲方(赠与人):{{party_a}} 乙方(受赠人):{{party_b}} 双方均确认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有权签署本合同。
鉴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十一章赠与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自愿将其享有完整所有权的财产无偿赠与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该赠与,双方经平等协商,就赠与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本合同项下赠与标的为:{{subject}}。 甲方保证对上述赠与标的享有完整、排他的所有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查封、共有权人异议等任何权利限制或瑕疵,有权独立处分该标的。若赠与标的依法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等手续的,双方应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价款及支付
本合同项下赠与为无偿赠与,乙方无需就受让赠与标的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赠与标的的约定价值为{{amount}}。 赠与标的交付、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履行期限
甲方应于{{term_start}}起至{{term_end}}止的期间内,完成赠与标的的交付义务:属于动产的完成实际交付,属于不动产或需登记的特殊动产的,完成权属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双方权利义务
-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按照自身意愿决定本赠与是否附加义务,有权监督乙方履行赠与所附义务;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交付赠与标的,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应及时提交全套必要材料、配合乙方完成登记手续; (3)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赠与标的的已知瑕疵,不得故意隐瞒瑕疵或保证标的无瑕疵; (4)甲方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party_a_duty}}。
-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交付赠与标的、配合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2)本赠与若附义务,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不得擅自违反:{{party_b_duty}}; (3)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赠与标的交付、权属变更所需的必要手续,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违约责任
- 若本合同属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依法不得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交付赠与标的的,乙方有权请求甲方交付;因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赠与标的毁损、灭失无法交付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当于赠与标的约定价值的损失。
- 若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所附义务,或存在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近亲属合法权益、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撤销赠与,要求乙方返还已交付的赠与标的,并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违约责任:{{penalty}}。
- 若甲方故意隐瞒赠与标的重大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jurisdiction}}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捺印之日起生效。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项下撤销权的行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条件、除斥期间执行:甲方的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甲方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若甲方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不再履行尚未履行的赠与义务。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信息
签署地点:{{sign_location}} 签署日期:{{sign_date}} (以下为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赠与人)签字/盖章/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签字/盖章/捺印: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