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甲方:{{party_a}}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party_b}}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均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法定影视剧制作资质,符合合作制作影视剧的主体资格要求。
鉴于
-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就合作制作影视剧事宜达成一致合意;
- 本合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行业规范性文件要求,不存在违反强制性监管规定的内容;
-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联合摄制性质的合作合同,各方按约定享有权利、承担风险,不存在固定收益、不承担亏损的约定,不存在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要求,共同完成影视剧《{{subject}}》(含成片、剧本、素材、宣传物料、衍生内容等,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全流程合作制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剧本优化、立项备案公示、拍摄制作、后期剪辑、内容审查报审、发行许可申领、发行传播及衍生权利运营等全部事项。
价款及支付
-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amount}}(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该款项涵盖本项目从剧本开发到发行结算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剧本费、主创人员酬劳、剧组摄制费、后期制作费、备案报审费、宣传发行费、法定税费等。
- 甲乙双方投资比例为:甲方占____%,乙方占____%,各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本项目著作权、收益权,承担项目亏损及风险。
- 总投资款实行银行共管账户管理,双方共同设立专用共管账户,全部投资款汇入共管账户,资金使用需经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严格按照经双方确认的预算执行,符合行业财务规范要求。
- 投资款分四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各方支付各自投资款的30%至共管账户,用于剧本打磨及立项备案; (2)本项目取得备案公示/拍摄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各方支付各自投资款的40%至共管账户,用于拍摄筹备及开机执行; (3)本项目杀青后10个工作日内,各方支付各自投资款的20%至共管账户,用于后期制作; (4)本项目取得《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电影公映许可证》或对应播出许可后10个工作日内,各方支付各自投资款的10%至共管账户,用于宣传发行。
- 本项目成本超支的,由双方按投资比例共同补足;如有结余,结余部分按投资比例分配。
- 各方确认本项目主创人员酬劳严格符合《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要求,不存在阴阳合同、偷逃税费情形,各方各自承担自身收益对应的法定税费。
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term_start}}起至{{term_end}}止,该期限涵盖本项目从立项备案到发行结算的全部工作周期。 如因行政审批、内容审查、不可抗力等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导致项目延期的,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
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 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投资款,有权监督共管账户资金使用情况,核查项目财务收支明细;
- 负责办理本项目的剧本梗概备案、拍摄公示、发行许可申领等全部行政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规推进,承担对应审批费用;
- 享有本项目著作权及收益的对应份额,有权参与项目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主创人员选定、发行方案确定等;
- {{party_a_duty}};
- 配合乙方完成拍摄、制作、报审等相关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不得非法干预剧组正常摄制工作。
乙方权利义务
- 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本项目的具体摄制执行工作,组建符合行业规范的摄制团队,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剧本及内容监管要求完成拍摄、后期制作;
- 严格执行《电视剧网络剧摄制组生产运行规范(试行)》,落实剧组安全生产、劳务报酬发放、知识产权保护等责任,避免发生侵权、用工、安全事故等纠纷;
- 保证本项目成片不含《电影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规定的禁止内容,配合甲方完成各级内容审查工作,根据审查意见及时修改调整成片;
- {{party_b_duty}};
- 有权按照投资比例享有本项目著作权及收益,有权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求甲方配合完成各类审批工作。
违约责任
- 任何一方逾期履行付款、备案、拍摄、报审等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总投资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投资损失、预期收益损失、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 因一方原因导致本项目未通过备案、内容审查无法取得发行/播出许可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返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并按总投资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因一方选任的主创人员存在违法违规、失德失范情形导致项目无法播出、被下架或产生其他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任何一方违反知识产权约定、保密义务或资质承诺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 {{penalty}};
- 因一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的,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争议解决
-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 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jurisdiction}}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不得擅自停止项目推进。
附则
- 知识产权约定:本项目成片的全部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衍生品开发权等财产权利及署名权等人身权利)由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共有,各方行使著作权应当征得对方书面同意,所得收益按投资比例分配。剧本、素材、宣传物料等衍生成果的著作权,由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共同享有。
- 保密义务:双方对于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项目未公开信息、主创信息等内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3年内持续有效。
- 不可抗力:因地震、火灾、疫情、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解除合同或顺延履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信息
本合同签订日期:{{sign_date}} 本合同签订地点:{{sign_location}}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party_a}}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party_b}}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