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d_transfer · 共 11 个章节。生成时以基本条款为基座,叠加所选业务场景的标签条款,插槽保持可填写。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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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 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委托】【法定】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 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 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委托】【法定】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 】 证号: 电话: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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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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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party_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party_a_id_number}},法定代表人(负责人):{{party_a_legal_rep}},联系地址:{{party_a_address}},联系电话:{{party_a_phone}},经营主体类型:{{party_a_entity_type}}。 乙方(受让方):{{party_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party_b_id_number}},法定代表人(负责人):{{party_b_legal_rep}},联系地址:{{party_b_address}},联系电话:{{party_b_phone}},经营主体类型:{{party_b_entity_type}}。
party_a、party_a_id_number、party_a_legal_rep、party_a_address、party_a_phone、party_a_entity_type、party_b、party_b_id_number、party_b_legal_rep、party_b_address、party_b_phone、party_b_entity_type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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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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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party_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arty_a_credit_code}};法定代表人:{{party_a_legal_rep}};身份证号码:{{party_a_id_card}};委托代理人:{{party_a_agent}};联系地址:{{party_a_address}};联系电话:{{party_a_phone}};开户银行:{{party_a_bank}};账号:{{party_a_account}}。 受让人:{{party_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arty_b_credit_code}};身份证号码:{{party_b_id_card}};委托代理人:{{party_b_agent}};联系地址:{{party_b_address}};联系电话:{{party_b_phone}};开户银行:{{party_b_bank}};账号:{{party_b_account}}。
party_a、party_a_credit_code、party_a_legal_rep、party_a_id_card、party_a_agent、party_a_address、party_a_phone、party_a_bank、party_a_account、party_b、party_b_credit_code、party_b_id_card、party_b_agent、party_b_address、party_b_phone、party_b_bank、party_b_account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 0 法规 · 13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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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入股方): □社会信用代码:{{party_a_code}} □身份证号码:{{party_a_id_numbe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party_a_legal_rep}} 身份证号码:{{party_a_representative_id}} 联系地址:{{party_a_address}} 联系电话:{{party_a_phone}}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司□其他 : {{party_a_type}}
乙方(受让方): 社会信用代码:{{party_b_cod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party_b_legal_rep}} 身份证号码:{{party_b_id_number}} 联系地址:{{party_b_address}} 联系电话:{{party_b_phone}} 经营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 □公司□其他 : {{party_b_type}}
party_a_code、party_a_id_number、party_a_legal_rep、party_a_representative_id、party_a_address、party_a_phone、party_a_type、party_b_code、party_b_legal_rep、party_b_id_number、party_b_address、party_b_phone、party_b_type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0 法规 · 12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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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party_a}};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arty_a_credit_code}};住所:{{party_a_address}};电话:{{party_a_phone}};传真:{{party_a_fax}};法定代表人:{{party_a_legal_rep}}。 受让人:{{party_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件号码:{{party_b_id_code}};住所:{{party_b_address}};电话:{{party_b_phone}};传真:{{party_b_fax}};法定代表人:{{party_b_legal_rep}}。
party_a、party_a_credit_code、party_a_address、party_a_phone、party_a_fax、party_a_legal_rep、party_b、party_b_id_code、party_b_address、party_b_phone、party_b_fax、party_b_legal_r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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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法规 · 2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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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party_a}};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party_b}}。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通过的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方案,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party_a、party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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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12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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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party_a}} 身份证号:{{party_a_id_number}} 住所:{{party_a_address}} 联系电话:{{party_a_phone}} 委托代理人(签字):{{party_a_agent}} 身份证号:{{party_a_agent_id}}
乙方:{{party_b}} 身份证号:{{party_b_id_number}} 住所:{{party_b_address}} 联系电话:{{party_b_phone}} 委托代理人(签字):{{party_b_agent}} 身份证号:{{party_b_agent_id}}
party_a、party_a_id_number、party_a_address、party_a_phone、party_a_agent、party_a_agent_id、party_b、party_b_id_number、party_b_address、party_b_phone、party_b_agent、party_b_agent_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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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规 · 0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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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 0 法规 · 10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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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party_a}} 通讯地址:{{party_a_address}} 联系人:{{party_a_contact}} 联系电话:{{party_a_phon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arty_a_credit_code}}
乙方:{{party_b}} 通讯地址:{{party_b_address}} 联系人:{{party_b_contact}} 联系电话:{{party_b_phone}}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arty_b_credit_code}}
party_a、party_a_address、party_a_contact、party_a_phone、party_a_credit_code、party_b、party_b_address、party_b_contact、party_b_phone、party_b_credit_code
base
· 0 法规 · 2 插槽
source=bas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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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party_a}} 乙方:{{party_b}}
party_a、party_b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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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 4 法规 · 0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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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相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项下宗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已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双方依据出让方案约定本合同内容,且合同有关内容符合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等。合同内容与出让方案不符的,以出让方案为准。出让人作为出让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有权依法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但该集体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臵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符合相关规划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合理使用。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 3 法规 · 0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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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工业建设项目质量和水平,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base
· 1 法规 · 0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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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甲乙双方就土地流转合同事宜,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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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32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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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位于{{location}}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地块编号{{plot_number}},不动产登记证号{{certificate_number}},面积{{area}}平方米,土地用途{{land_use}}。土地取得方式{{acquisition_method}},原合同号{{original_contract_number}},原合同电子监管号{{electronic_supervision_number}}。
本次转让标的物包含:国有建设用地(四至及界址点坐标详见附件测量报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facilities}}。
甲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甲方已按照原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并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书,本次转让满足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和下列第{{requirement_option}}款要求: (一)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二)按照原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已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其它情形){{other_requirement}}。
本合同项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后,原合同和土地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本合同所约定的受让人权利不超出原合同所约定受让人权利范畴。本合同项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期限为{{term_years}}年{{term_month}}月{{term_day}}日,项目应在{{term_start}}年{{start_month}}月{{start_day}}日前开工,并在{{completion_date}}年{{completion_month}}月{{completion_day}}日前竣工,规划条件为:{{planning_conditions}}。
本次交易宗地(属于/不属于)分割转让地块。交易标的为{{transfer_certificate}}证载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双方按{{splitting_basis}}进行分割。本次交易宗地上建筑物共{{total_building_area}}平方米,其中各用途建筑面积分别为{{building_areas_by_use}}平方米;乙方受让土地上建筑物共{{transferred_building_area}}平方米,其中各用途建筑面积分别为{{transferred_building_areas_by_use}};甲方剩余土地上建筑物共{{remaining_building_area}}平方米,其中各用途建设面积分别为{{remaining_building_areas_by_use}}。分割后,原出让合同约定的下列市政配套工程由{{facility_party}}承担并无偿移交给{{recipient_party}}。
分割后的其他权利义务约定如下:{{other_rights_obligations}}。
location、plot_number、certificate_number、area、land_use、acquisition_method、original_contract_number、electronic_supervision_number、facilities、requirement_option、other_requirement、term_years、term_month、term_day、term_start、start_month、start_day、completion_date、completion_month、completion_day、planning_conditions、transfer_certificate、splitting_basis、total_building_area、building_areas_by_use、transferred_building_area、transferred_building_areas_by_use、remaining_building_area、remaining_building_areas_by_use、facility_party、recipient_party、other_rights_obligations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 0 法规 · 4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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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不动产单元号/林地宗地号:{{land_unit_number}},共计{{land_plot_count}}宗林地,共{{land_area}}亩林地(具体见附表及附图)出让给乙方,出让期限共{{transfer_term}}年。
land_unit_number、land_plot_count、land_area、transfer_term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 0 法规 · 25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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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land_id}},宗地总面积大写{{area_total_cn}}平方米(小写{{area_total_num}}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大写{{area_net_cn}}平方米(小写{{area_net_num}}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land_location}};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boundary_planar}};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vertical_top}}为上界限;以{{vertical_bottom}}为下界限,高差为{{height_diff}}米。出让宗地竖向界限见附件 2。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及出让年期为:用途一{{usage_1}},出让年期{{term_1}}年,面积大写{{area_1_cn}}平方米(小写{{area_1_num}}平方米),占出让地块面积{{ratio_1}}%;用途二{{usage_2}},出让年期{{term_2}}年,面积大写{{area_2_cn}}平方米(小写{{area_2_num}}平方米),占出让地块面积{{ratio_2}}%;用途三{{usage_3}},出让年期{{term_3}}年,面积大写{{area_3_cn}}平方米(小写{{area_3_num}}平方米),占出让地块面积{{ratio_3}}%。
land_id、area_total_cn、area_total_num、area_net_cn、area_net_num、land_location、boundary_planar、vertical_top、vertical_bottom、height_diff、usage_1、term_1、area_1_cn、area_1_num、ratio_1、usage_2、term_2、area_2_cn、area_2_num、ratio_2、usage_3、term_3、area_3_cn、area_3_num、ratio_3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 0 法规 · 3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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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land_area}}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入股乙方。 (二)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情况现状描述:{{asset_description}}。入股土地上的附属建筑和资产的处置方式描述(可另附件):{{asset_disposal}}。
land_area、asset_description、asset_disposal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 0 法规 · 1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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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土地用途为{{land_purpose}}。
land_purpose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0 法规 · 11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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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不动产单元代码为{{real_estate_unit_code}},宗地总面积为{{total_area}}平方米(小写{{total_area_small}}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leased_area}}平方米(小写{{leased_area_small}}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land_location}}。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boundary_description}}。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vertical_upper_limit}}为上界限,以{{vertical_lower_limit}}为下界限,高差为{{height_difference}}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land_use_purpose}}。
real_estate_unit_code、total_area、total_area_small、leased_area、leased_area_small、land_location、boundary_description、vertical_upper_limit、vertical_lower_limit、height_difference、land_use_purpose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 0 法规 · 11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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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其中:建筑总面积不大于{{max_building_area}}平方米,不小于{{min_building_area}}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max_floor_area_ratio}},不低于{{min_floor_area_ratio}};建筑高度不高于{{max_building_height}}米,不低于{{min_building_height}}米;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不高于{{max_building_density}},不低于{{min_building_density}};绿地率不高于{{green_rate_max}},不低于{{green_rate_min}};其他土地利用要求{{other_land_use_requirements}}。
max_building_area、min_building_area、max_floor_area_ratio、min_floor_area_ratio、max_building_height、min_building_height、max_building_density、min_building_density、green_rate_max、green_rate_min、other_land_use_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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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4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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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位于{{location}}占地总面积为{{area}}亩的四荒地(详见资源性资产基本情况表)通过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以{{method}}方式承包给乙方,从事{{purpose}}生产经营。
location、area、method、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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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6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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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将其承包的位于{{subject_location_a}}土地共{{subject_area_a}}亩(详见下表),互换给乙方从事{{subject_use_a}}生产经营。
乙方将其承包的位于{{subject_location_b}}土地共{{subject_area_b}}亩(详见下表),互换给甲方从事{{subject_use_b}}生产经营。
subject_location_a、subject_area_a、subject_use_a、subject_location_b、subject_area_b、subject_use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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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9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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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 {{transfer_form}} 形式将位于 {{county}} 县(市、区){{township}} 乡(镇、街道){{village}} 村{{group}} 组的承包土地(其中水田 {{water_field_area}} 亩、山林 {{forest_area}} 亩、水面 {{water_surface_area}} 亩、旱地 {{dry_land_area}} 亩)流转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
transfer_form、county、township、village、group、water_field_area、forest_area、water_surface_area、dry_land_area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 0 法规 · 13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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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subject}} 2.项目代码:{{project_code}} 3.行业分类:{{industry_classification}} 4.生产技术:{{production_technology}}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土地成交确认书编号:{{land_confirmation_number}} 2.土地坐落:{{land_location}} 3.土地用途:{{land_use_purpose}} 4.土地面积(亩):{{land_area}} 5.容积率:{{plot_ratio}} 6.建筑系数:{{building_coefficient}} 7.土地供应方式:{{land_supply_method}} 8.土地使用年期:{{land_term}} 9.土壤污染状况:{{soil_pollution_status}}
subject、project_code、industry_classification、production_technology、land_confirmation_number、land_location、land_use_purpose、land_area、plot_ratio、building_coefficient、land_supply_method、land_term、soil_pollution_status
价款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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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法规 · 27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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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自愿将上述标的物以现状转让给乙方。乙方认可本合同项下标的物现状,自愿受让。双方协商同意转让总价为(大写){{total_price_amount}}万元整(小写{{total_price_numeric}}万元整)。
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payment_option}}项约定付款: (一)本合同签订后{{days_to_pay}}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转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installments_count}}期向转让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 第一期 人民币大写{{first_installment_amount}}元(小写{{first_installment_numeric}}元),付款时间:{{first_payment_date}}年{{first_payment_month}}月{{first_payment_day}}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币大写{{second_installment_amount}}元(小写{{second_installment_numeric}}元),付款时间:{{second_payment_date}}年{{second_payment_month}}月{{second_payment_day}}日之前。 第{{nth_installment}}期 人民币大写{{nth_installment_amount}}元(小写{{nth_installment_numeric}}元),付款时间:{{nth_payment_date}}年{{nth_payment_month}}月{{nth_payment_day}}日之前。 分期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转让价款时,同意按照{{interest_rate}}向甲方支付利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定金、转让价款全部委托{{custody_institution}}交易机构托管。乙方参与交易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bid_deposit_amount}}万元抵作首期转让价款,其中{{deposit_converted_amount}}万元转为合同定金。
交易结束后,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受让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前,将应支付款项转入{{account_institution}}交易机构指定资金托管账户,付款时间以资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由{{fund_transfer_institution}}交易机构在支取托管资金约定条件满足后,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total_price_amount、total_price_numeric、payment_option、days_to_pay、installments_count、first_installment_amount、first_installment_numeric、first_payment_date、first_payment_month、first_payment_day、second_installment_amount、second_installment_numeric、second_payment_date、second_payment_month、second_payment_day、nth_installment、nth_installment_amount、nth_installment_numeric、nth_payment_date、nth_payment_month、nth_payment_day、interest_rate、custody_institution、bid_deposit_amount、deposit_converted_amount、account_institution、fund_transfer_institution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 0 法规 · 21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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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后确定以下列{{payment_method}}种方式进行计价: 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经营权流转价款按每年每亩为{{price_per_mu}}元,面积{{area}}亩,共计为{{total_amount}}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并转让的,按每年每亩{{forest_price_per_mu}}元,共计{{forest_total_amount}}元,支付时间为{{payment_date}}。 分期付款方式:共分为{{installment_count}}期,每期{{installment_year}}年,每期林地流转价款递增{{price_increase_rate}}%。合同生效后{{first_payment_days}}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转价款{{first_installment_amount}}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转让款{{forest_transfer_amount}}元,共{{first_total_amount}}元。以后每{{next_payment_interval}}年于当年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转价款。 以实物或者实物折资方式:{{physical_payment}}。 其他方式:{{other_payment}}。 公益林或天然林流转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由{{compensation_party}}受偿。 双方约定定金事宜:如需支付定金,应在本合同生效后{{deposit_days}}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deposit_amount}}元作为合同定金。采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转合同期满后{{deposit_return_days}}日内一次性返还。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后一期的流转价款中抵扣。
payment_method、price_per_mu、area、total_amount、forest_price_per_mu、forest_total_amount、payment_date、installment_count、installment_year、price_increase_rate、first_payment_days、first_installment_amount、forest_transfer_amount、first_total_amount、next_payment_interval、physical_payment、other_payment、compensation_party、deposit_days、deposit_amount、deposit_return_days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 0 法规 · 18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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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大写{{price_total_cn}}元(小写{{price_total_num}}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price_unit_cn}}元(小写{{price_unit_num}}元)。本合同定金为人民币大写{{deposit_cn}}元(小写{{deposit_num}}元),缴款日期{{pay_date}},定金抵作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同意按本条第一款第{{payment_option}}项的约定,通过市(县)财政监管账户,向出让人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人民币大写{{install_1_cn}}元(小写{{install_1_num}}元),付款时间:{{date_1}}前。第二期人民币大写{{install_2_cn}}元(小写{{install_2_num}}元),付款时间:{{date_2}}前。分期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以下第{{interest_option}}种方式,通过市(县)财政监管账户,向出让人支付利息:1.支付第一期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户名:{{account}};账号:{{account_no}};开户行:{{bank}}。
price_total_cn、price_total_num、price_unit_cn、price_unit_num、deposit_cn、deposit_num、pay_date、payment_option、install_1_cn、install_1_num、date_1、install_2_cn、install_2_num、date_2、interest_option、account、account_no、bank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 0 法规 · 28 插槽
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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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分红标准 双方当事人约定入股土地所占的□出资额{{investment_amount}}(大写:{{investment_amount_cn}}) □股份数{{share_count}}(大写:{{share_count_cn}})□其他 : {{other_standard}}。双方当事人选择第{{dividend_option}}种股份分红标准。 按股分红。即根据□出资额□股份数□其他 : {{profit_basis}}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保底收益 + 按股分红。保底收益每亩每年{{base_return}}元(大写:{{base_return_cn}}),每{{adjustment_cycle}}年调整一次保底收益。具体调整方式:{{adjustment_method}}。 按股分红根据□出资额□股份数□其他 : {{profit_basis_2}}分配盈余或者利润。 其他:{{other_dividend}}。
(二)股份分红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payment_option}}种方式支付股份分红。 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payment_month}}月{{payment_day}}日前分配(□前一□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保底收益+按股分红。乙方须于每年{{base_payment_month}}月{{base_payment_day}}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保底收益{{base_pay_amount}}元(大写:{{base_pay_amount_cn}})。乙方须于每年{{profit_payment_month}}月{{profit_payment_day}}日前分配(□前一□当)年盈余或者利润。 其他:{{other_payment}}。
(三)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payment_method_option}}种付款方式。 现金 银行汇款 甲方账户名称:{{account}} 银行账号:{{account}} 开户行:{{bank}} 其他:{{other_payment_method}}。
investment_amount、investment_amount_cn、share_count、share_count_cn、other_standard、dividend_option、profit_basis、base_return、base_return_cn、adjustment_cycle、adjustment_method、profit_basis_2、other_dividend、payment_option、payment_month、payment_day、base_payment_month、base_payment_day、base_pay_amount、base_pay_amount_cn、profit_payment_month、profit_payment_day、other_payment、payment_method_option、account、account、bank、other_payment_method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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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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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约定 (一)甲方同意乙方依法 □投资改良土壤 □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以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其他 : {{other_consent}}。
(二)该入股土地的财政补贴等归属:{{subsidy_belong}}。
(三)乙方向{{risk_deposit_recipient}}□缴纳□不缴纳风险保障金{{risk_deposit_amount}}元(大写:{{risk_deposit_amount_cn}}),合同到期后的处理:{{risk_deposit_handling}}。
(四)本合同期限内,入股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compensation_belong}}。
(五)其他事项:{{other_matters}}。
other_consent、subsidy_belong、risk_deposit_recipient、risk_deposit_amount、risk_deposit_amount_cn、risk_deposit_handling、compensation_belong、other_matters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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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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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price_amount_big}}元(小写{{price_amount_small}}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unit_price_big}}元(小写{{unit_price_small}}元)。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人民币大写{{deposit_amount_big}}元(小写{{deposit_amount_small}}元),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payment_option}}项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lumpsum_days}}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installment_count}}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first_installment_big}}元(小写{{first_installment_small}}元),付款时间:{{first_payment_date}}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second_installment_big}}元(小写{{second_installment_small}}元),付款时间:{{second_payment_date}}之前。 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price_amount_big、price_amount_small、unit_price_big、unit_price_small、deposit_amount_big、deposit_amount_small、payment_option、lumpsum_days、installment_count、first_installment_big、first_installment_small、first_payment_date、second_installment_big、second_installment_small、second_payment_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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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费用按下列第{{payment_type}}种方式计算:1.实物计费货币结算方式。乙方须于{{payment_date_1}}年{{payment_month_1}}月{{payment_day_1}}日前按每亩{{unit_price}}斤(小麦/稻谷/其他实物)的(市场价/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为标准,折合成货币向甲方支付当年承包费。2.货币计费分期支付方式。承包费按照{{price_per_mu}}元/亩标准计算,合计{{total_amount}}元/年。乙方须于{{payment_date_2}}年{{payment_month_2}}月{{payment_day_2}}日前支付当年承包费。(或:第一次支付:乙方于{{pay_date_1}}年{{pay_month_1}}月{{pay_day_1}}日前支付给甲方{{pay_amount_1}};第二次支付:乙方于{{pay_date_2}}年{{pay_month_2}}月{{pay_day_2}}日前支付给甲方{{pay_amount_2}};第三次支付:乙方于{{pay_date_3}}年{{pay_month_3}}月{{pay_day_3}}日前支付给甲方{{pay_amount_3}}。)3.货币计费一次性付款方式。承包费按{{lump_sum_price}}元/亩·年计算,共计{{lump_sum_total}}元。乙方须于{{lump_sum_date}}年{{lump_sum_month}}月{{lump_sum_day}}日前支付全部承包费。4.其他支付方式:{{other_payment_method}}。1.承包费用变动:{{payment_change}}。
payment_type、payment_date_1、payment_month_1、payment_day_1、unit_price、price_per_mu、total_amount、payment_date_2、payment_month_2、payment_day_2、pay_date_1、pay_month_1、pay_day_1、pay_amount_1、pay_date_2、pay_month_2、pay_day_2、pay_amount_2、pay_date_3、pay_month_3、pay_day_3、pay_amount_3、lump_sum_price、lump_sum_total、lump_sum_date、lump_sum_month、lump_sum_day、other_payment_method、payment_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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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本合同并交付该集体资源性资产时,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有:{{existing_assets}}。合同到期时,由国家或地方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处理。乙方经营期间利用除财政补助外的资金构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备设施按下列方式处理:{{asset_handling}}。合同到期该集体资源性资产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restoration_requirements}}。
existing_assets、asset_handling、restoration_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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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以下列第 {{payment_method_type}} 种方式确定土地流转的价款。(一)流转土地单价为每年每亩 {{unit_price}} 元,合计 {{total_amount}} 元。(二)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 {{first_year_price}} 元,以后每年递增 {{increase_rate}} %。(三)第一年流转土地单价为每亩 {{base_price}} 元,以后每年流转土地单价按每百斤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的调整进行调整。(四)其他 {{other_pricing}} 。
payment_method_type、unit_price、total_amount、first_year_price、increase_rate、base_price、other_pri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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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土地价款按下列第 {{pay_method_type}} 种方式支付。(一)一次性支付:于 {{lump_sum_date}} 年 {{lump_sum_month}} 月 {{lump_sum_day}} 日前全部支付完毕。(二)分期支付:乙方应在 {{first_payment_date}} 年 {{first_payment_month}} 月 {{first_payment_day}}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流转土地价款,以后每年 {{annual_payment_month}} 月 {{annual_payment_day}} 日前付清该年度流转土地价款。(三)其它 {{other_pay_method}} 。
pay_method_type、lump_sum_date、lump_sum_month、lump_sum_day、first_payment_date、first_payment_month、first_payment_day、annual_payment_month、annual_payment_day、other_pay_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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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 {{deposit_days}} 日内向甲方支付 {{deposit_amount}} 元定金,定金在乙方依约支付流转土地价款时返还或充作流转土地价款。乙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deposit_days、deposit_amount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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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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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total_investment_amount}} 万元。 (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人民币 {{investment_intensity}} 万元/亩。 (四)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后的前3年为一个考核阶段,3年平均亩均营业收入、亩均税收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avg_revenue_per_mu}} 万元、{{avg_tax_per_mu}} 万元;第4年起项目年亩均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annual_revenue_per_mu}} 万元,年亩均税收不低于人民币 {{annual_tax_per_mu}} 万元。
total_investment_amount、investment_intensity、avg_revenue_per_mu、avg_tax_per_mu、annual_revenue_per_mu、annual_tax_per_mu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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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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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价款为人民币{{amount}}元。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由双方按本条约定执行。
amount
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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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在{{delivery_date}}年{{delivery_month}}月{{delivery_day}}日前将宗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land_condition_option}}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1)宗地内基础设施达到{{inside_infrastructure}};宗地外基础设施达到{{outside_infrastructure}}; (2)现状土地条件{{current_land_condition}}; (3)其他:{{other_conditions}}。
delivery_date、delivery_month、delivery_day、land_condition_option、inside_infrastructure、outside_infrastructure、current_land_condition、other_conditions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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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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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于{{delivery_date}}日之前将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经营该流转林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90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流转经营,在合同期满后{{return_days}}日内将原流转的林地交还给甲方。
delivery_date、return_days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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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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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当将合同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于{{term_start}}之前开工,于{{term_end}}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提前 30 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受让人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申请续期未获同意或没有申请续期的,受让人同意交回不动产权证,并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注销登记。
term_start、term_end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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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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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股期限自{{term_start}}年{{term_start_month}}月{{term_start_day}}日起至{{term_end}}年{{term_end}}月{{term_end_day}}日止。
term_start、term_start_month、term_start_day、term_end、term_end、term_end_day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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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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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于{{delivery_date}}年{{delivery_month}}月{{delivery_day}}日前完成土地交付。
delivery_date、delivery_month、delivery_day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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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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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入股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股份分红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股份分红可以作相应调整。
(二)如乙方在合同期满后需要继续经营该入股土地,必须在合同期满前{{renewal_notice_days}}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的,必须在合同期满前{{termination_notice_days}}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合同期满后{{return_days}}日内将原入股的土地交还给甲方。
(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提前收回入股土地时,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 □由甲方无偿处置。 □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经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支付价款购买。 □由乙方恢复原状。 □其他 : {{facility_disposal_other}}。
renewal_notice_days、termination_notice_days、return_days、facility_disposal_other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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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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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lease_term}}年,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项目在{{term_start}}之前开工,在{{completion_date}}之前竣工。 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lease_term、term_start、completion_date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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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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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同意在{{delivery_date}}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应达到本条第{{land_condition_option}}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site_preparation_standard}};周围基础设施达到{{infrastructure_standard}}; (二)现状土地条件{{existing_land_condition}}。
delivery_date、land_condition_option、site_preparation_standard、infrastructure_standard、existing_land_con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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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期限为{{term_years}}年,自{{term_start}}年{{term_start_month}}月{{term_start_day}}日起至{{term_end}}年{{term_end}}月{{term_end_day}}日止。甲方应于{{delivery_date}}年{{delivery_month}}月{{delivery_day}}日之前将该四荒地交付乙方。
term_years、term_start、term_start_month、term_start_day、term_end、term_end、term_end_day、delivery_date、delivery_month、delivery_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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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当事人一方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notice_days}}日书面通知对方。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应按合同解除日期,结清合同履行期间相关费用。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notice_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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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互换土地期限为{{term_length}}年,自{{term_start}}日起至{{term_end}}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剩余期限)。
互换土地的交付方式为{{delivery_method}}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交付时间为{{delivery_date}}。
term_length、term_start、term_end、delivery_method、delivery_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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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期限:{{term_start}} 年 {{term_start_month}} 月 {{term_start_day}} 日至 {{term_end}} 年 {{term_end}} 月 {{term_end_day}} 日。
term_start、term_start_month、term_start_day、term_end、term_end、term_end_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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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应于 {{delivery_date}} 年 {{delivery_month}} 月 {{delivery_day}} 日前将流转土地交付乙方。甲方保证土地流转期限在其承包期限之内。
delivery_date、delivery_month、delivery_day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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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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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制性指标要求 (一)本项目乙方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 {{construction_start_days}} 日内开工建设;应在开工之日起 {{completion_days}} 日内通过竣工验收;应在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 {{production_days}} 日内投产运行;应在正式投产运行之日起 {{full_capacity_days}} 日内达产。
construction_start_days、completion_days、production_days、full_capacity_days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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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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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履行期限自{{term_start}}起至{{term_end}}止。
term_start、term_end
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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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乙方。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同意继续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及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甲方将取得本合同项下转让宗地及项目开发权的资料原件移交给乙方。
乙方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乙方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甲方和乙方持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其他使用合同)、本转让合同、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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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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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规定缴交林权流转价款。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二)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流转林地期限届满后收回流转林地经营权。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权属应清晰、合法,无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在流转后发现原转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的,甲方应当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提供所流转林地范围的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配合乙方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不干涉和破坏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林区治安管理工作。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依法享有受让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流转价款。如该流转林地被依法征占用的,有权依法按规定或约定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四)应当做好造林培育,其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闲置丢荒,并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水资源。 (五)依法承担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工作。 (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地林业管理规定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公益林、天然林性质,不得破坏林业综合生产能力。
其他约定: (一)出让方{{soil_improvement_consent}}同意受让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林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二)出让方{{retransfer_consent}}同意受让方再次流转林权。 (三)出让方{{financing_consent}}同意受让方将受让的林权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担保。 (四)本合同期限内,因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流转的林地、林木及地上附着物有关补偿费的归属约定:{{compensation_agreement}}。
soil_improvement_consent、retransfer_consent、financing_consent、compensation_agreement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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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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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开发投资强度按本条第{{investment_option}}项规定执行: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经批准、登记备案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金额人民币大写{{invest_min_cn}}万元(小写{{invest_min_num}}万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intensity_cn}}元(小写{{intensity_num}}元)。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 3)。其中:用地性质{{land_nature}};主体建筑物性质{{main_building}};建筑总面积{{total_area}}平方米,占地面积{{occupied_area}}平方米;容积率不高于{{far_max}}不低于{{far_min}};建筑限高{{building_height}};建筑密度不高于{{density_max}}不低于{{density_min}};绿地率不高于{{green_max}}不低于{{green_min}}。受让人同意本合同项下宗地建设配套按本条第{{facility_option}}项约定执行: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admin_ratio}}%,即不超过{{admin_area}}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admin_build_ratio}}%,即不超过{{admin_build_area}}平方米。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同步修建下列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等配套项目:□养老、教育、医疗等保障性配套服务设施;□其他{{other_facilities}}。受让人同意上述配套项目建成后,按本条第二款第{{handover_option}}项履行:(一)不动产产权无偿移交给出让人或政府;(二)由出让人或政府回购。受让人转让或者抵押本合同项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于转让或者抵押书面合同签订后{{notify_days}}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出让人和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investment_option、invest_min_cn、invest_min_num、intensity_cn、intensity_num、land_nature、main_building、total_area、occupied_area、far_max、far_min、building_height、density_max、density_min、green_max、green_min、facility_option、admin_ratio、admin_area、admin_build_ratio、admin_build_area、other_facilities、handover_option、notify_days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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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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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支付股份分红; 按照合同约定和乙方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入股土地; 制止乙方损害入股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入股期限届满后收回土地经营权; 其他 : {{other_party_a_rights}}。
(二)甲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合同生效后{{filing_days}}日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发包方备案; 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其他 : {{other_party_a_obligations}}。
other_party_a_rights、filing_days、other_party_a_obligations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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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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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入股土地; 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经甲方同意,乙方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 入股期限届满,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 其他 : {{other_party_b_rights}}。
(二)乙方的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入股土地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 保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章程规定行使成员或者股东权利; 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入股土地,确保农地农用,符合当地粮食生产等产业规划,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土地,禁止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占用入股土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入股土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入股的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其他 : {{other_party_b_obligations}}。
other_party_b_rights、other_party_b_obligations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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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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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本合同项下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的,根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本合同受让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office_service_ratio}}%,即不超过{{office_service_area}}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office_service_building_area}}平方米,且建筑面积不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office_service_total_ratio}}%。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office_service_ratio、office_service_area、office_service_building_area、office_service_total_rat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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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依法利用和保护该四荒地,制止乙方的损害行为;2.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收回该四荒地;3.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承包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4.该发包土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compensation_a}}补偿。甲方的义务:1.按时交付约定发包的四荒地;2.应确认该发包四荒地权属合法、清晰,无任何与该四荒地有关的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3.协助乙方处理与其他承包户发生的用路、用水、用电等纠纷;4.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的权利:1.依法享有四荒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2.有权利用该承包四荒地上已有的开展农业生产所必需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3.合同到期后,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包;4.承包期间四荒地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乙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compensation_b}}补偿。乙方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该承包四荒地并向甲方足额支付承包费;2.承包期间,未经登记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3.本合同到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续包。不续包的,应于合同到期日交回该流转土地;4.配合做好四荒地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5.负责地上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合同到期后完整交付;6.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同意,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7.妥善管理该承包四荒地上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如需使用或变动,须征得甲方和发包方同意;8.在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保护和合理利用该承包四荒地,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撂荒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compensation_a、compensation_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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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互换双方均取得对方互换地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有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甲、乙双方土地互换后,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 3.土地互换后,甲乙双方应向发包人备案,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经甲乙双方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再流转。 5.甲乙双方在互换后的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生产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6.甲乙双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7.因互换地块存在面积、地力、作物等差异,双方可协商约定适当的经济补偿如下:{{compensation_amount}}。
compensation_a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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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土地以 {{operation_form}} 方式流转给乙方经营,流转期内,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流转土地的使用性质用于非农建设。
operation_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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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应按时将流转土地交给乙方。(二)甲方保证其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真实、有效。(三)流转期内,乙方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权等,甲方不得干预。(四)流转期内,乙方应当依法保护流转土地和合理利用流转土地,不得损害流转土地基础设施,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给流转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流转土地再次流转,不得将流转土地进行抵押和抵偿债务。(六)合同期满后,乙方的相关设施及地上附着物,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facility_handling_type}} 种方式处理。1.归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补偿。2.双方协商通过折价方式由甲方给予乙方补偿,归甲方所有;协商不成的,由乙方在 {{remove_days}} 日内拆除,恢复原状,甲方不作补偿。(七)流转期满,乙方应保证流转土地达到出让时流转土地的等级和质量。流转土地交还时,双方关于土地恢复原状的约定:{{land_restoration}}。
facility_handling_type、remove_days、land_rest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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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灭失的,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处理:{{rights_loss_handling}}。
rights_loss_handling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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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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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不高于 {{co2_emission_limit}} kg/万元,涉及污染物排放按照环评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 {{energy_consumption_limit}} 吨标准煤/万元。 (七)项目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比不低于 {{r_and_d_ratio}} %。 (八)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高于 {{office_facility_ratio}} %。 (九)其他要求:{{other_requirements}}。
co2_emission_limit、energy_consumption_limit、r_and_d_ratio、office_facility_ratio、other_requirements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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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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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同意在 {{land_delivery_date}} 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乙方;甲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 {{land_condition_item}} 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1.场地平整达到 {{site_leveling_standard}} ; 2.周围基础设施达到 {{infrastructure_standard}} ; 3.{{other_land_conditions}} 。 (二)甲方配合乙方协调相关部门,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相关许可手续,并协助乙方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及组织生产。 (三)甲方有权核验乙方建设项目投资要求、土地产出要求、能耗要求、环保要求、科研投入要求、开工竣工等事项落实情况。 (四)甲方有权就乙方建设项目履行本合同的实际情况以及达标考核结果等向经信、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具体建议(包括有关情况证明)。
land_delivery_date、land_condition_item、site_leveling_standard、infrastructure_standard、other_land_conditions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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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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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本合同须在乙方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签订。 (二)乙方取得的上述工业用地只能用于 {{project_construction_purpose}} 的项目建设。 (三)乙方在该宗地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 {{assessment_apply_days}}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出项目达标考核申请;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达标考核申请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 (四)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控制性指标要求的期限开工、竣工、达产;开工时间以乙方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为准;竣工时间以该宗地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准;乙方须在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之日前分别向甲方提交《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乙方未在上述约定期限内向甲方提交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1.乙方确需变更项目或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发生变化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依法批准后,与甲方重新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 2.土地使用期满收回或乙方主动提前退出时,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受污染土壤的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自觉接受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监督,对检查提出的问题,须及时整改; 4.{{other_party_b_obligations}} 。
project_construction_purpose、assessment_apply_days、other_party_b_obligations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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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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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方的主要义务:{{party_a_duty}}。
- 乙方的主要义务:{{party_b_duty}}。
party_a_duty、party_b_duty
cus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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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custom stance=balanced legal_topic=transfer_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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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全面履行原则)、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第六百一十二条及第六百一十五条(瑕疵担保义务)、第六百二十条(检验义务)等相关规定,就土地流转事宜明确权利义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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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息与流转方式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合法权属的土地通过{{transfer_method}}(如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给乙方。该土地位于{{land_location}},面积为{{land_area}}平方米,四至界限为东至{{east_boundary}}、西至{{west_boundary}}、南至{{south_boundary}}、北至{{north_boundary}},土地权属证书号为{{land_certificate_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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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费用及支付 本次土地流转费用为人民币{{transfer_fee}}元(大写:{{transfer_fee_capitalized}})。乙方应通过{{payment_method}}(如银行转账)于{{payment_time}}前将上述费用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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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与保护义务 乙方应按照{{land_use_purpose}}(如农业种植)用途使用该土地,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进行破坏性耕作或非农建设。乙方负有保护土地资源的义务,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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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的主要义务 {{party_a_duty}}。此外,甲方应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处分权/流转权,不存在权属争议,并保证该土地上不存在任何未告知乙方的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瑕疵担保义务)。甲方应于{{delivery_date}}前将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因甲方隐瞒土地瑕疵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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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的主要义务 {{party_b_duty}}。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流转费用,并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土地。乙方在接收土地后,应在{{inspection_period}}内对土地现状进行检验,如有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土地现状符合约定(检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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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承担与违约责任 土地流转期间,因不可抗力或自然原因导致土地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交付的土地本身存在隐蔽瑕疵导致的风险除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penalty}}元;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transfer_method、land_location、land_area、east_boundary、west_boundary、south_boundary、north_boundary、land_certificate_no、transfer_fee、transfer_fee_capitalized、payment_method、payment_time、land_use_purpose、party_a_duty、delivery_date、party_b_duty、inspection_period、penalty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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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乙方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自违约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late_penalty_rate}}‰向转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late_days_threshold}}日,经甲方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并可请求乙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交付土地。由于甲方未按时提供土地致使乙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当按乙方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delay_penalty_rate}}‰向乙方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转让人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甲方延期交付土地超过{{delay_days_threshold}}日,经乙方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乙方并可请求甲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在转让后出现第三人对该地块主张权利,并对抗乙方权利情形的,甲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乙方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已转交的成交价款,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因甲方原因,该宗地转让不符合变更登记条件而不能登记的,或在登记过程中该宗地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还已交的转让价款,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late_penalty_rate、late_days_threshold、delay_penalty_rate、delay_days_threshold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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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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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缴纳的流转价款的{{late_fee_rate_a}}‰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termination_days_a}}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流转的林地手续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转价款,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期(年)应付流转价款的{{late_fee_rate_b}}‰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termination_days_b}}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自宜林地造林绿化约定期满{{afforestation_days}}日后,乙方不履行造林绿化约定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未造林绿化的林地。 乙方给流转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违约损失、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林地经营使用权。
late_fee_rate_a、termination_days_a、late_fee_rate_b、termination_days_b、afforestation_days
tagged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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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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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万分之{{penalty_rate}}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让人因自身原因终止该项目投资建设,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并请求退还土地的,出让人在扣除本合同约定的定金后退还受让人已支付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计利息)。除不可抗力或者政府原因外,因出让人或受让人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当事人同意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提出终止履行本合同。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期开工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期一日,按照出让价款的万分之{{delay_penalty_rate}}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受让宗地占有延期的,未造成土地闲置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同意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万分之{{outlender_penalty_rate}}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
penalty_rate、delay_penalty_rate、outlender_penalty_rate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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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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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交付土地,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late_delivery_penalty}}元(大写:{{late_delivery_penalty_cn}})违约金。逾期超过{{late_delivery_days}}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三)甲方入股的土地存在权属纠纷或经济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四)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干涉和破坏乙方的生产经营 , 致使乙方无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损失。
(五)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股份分红,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late_payment_penalty}}元(大写:{{late_payment_penalty_cn}})违约金。逾期超过{{late_payment_days}}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六)乙方擅自改变入股土地的农业用途、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给入股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土地经营权,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合同期限届满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原入股土地交还给甲方,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late_return_penalty}}元(大写:{{late_return_penalty_cn}})违约金。
late_delivery_penalty、late_delivery_penalty_cn、late_delivery_days、late_payment_penalty、late_payment_penalty_cn、late_payment_days、late_return_penalty、late_return_penalty_cn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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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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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late_payment_penalty_rate}}‰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construction_delay_penalty_rate}}‰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completion_delay_penalty_rate}}‰的违约金。 由于出让人未按时交付出让土地或者交付的土地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而致使受让人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seller_delay_penalty_rate}}‰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权期限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受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其余部分,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出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受让人可以请求出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late_payment_penalty_rate、construction_delay_penalty_rate、completion_delay_penalty_rate、seller_delay_penalty_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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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penalty}}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据实赔偿。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集体资源性资产,每延迟一天,按承包费用的{{party_a_penalty_rate}}%承担违约金。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party_b_penalty_rate}}%承担违约金。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私自在承包区域内取土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土地用途和结构、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penalty、party_a_penalty_rate、party_b_penalty_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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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penalty}}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以赔偿金据实赔偿;或由甲乙双方协商。
pena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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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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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方逾期交付流转土地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 {{party_a_penalty_per_day}} 元违约金。逾期达 {{party_a_breach_days}}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二)乙方逾期支付土地流转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party_b_penalty_per_day}} 元违约金。逾期达 {{party_b_breach_days}}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三)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乙方改变流转土地使用性质的。2.乙方从事掠夺性经营,造成流转土地永久性损害的。3.乙方在取得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抛荒流转土地达到 {{abandon_months}} 月的。(四)甲方非法干预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流转期限截止日晚于甲方承包期限截止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五)其他违约责任 {{other_liability}}。
party_a_penalty_per_day、party_a_breach_days、party_b_penalty_per_day、party_b_breach_days、abandon_months、other_liability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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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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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应尽义务,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补偿;因相关政府部门原因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延期的,上述时间期限可依申请相应顺延,但乙方应当在原因事由发生后 {{delay_application_days}} 日内及时提出申请,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顺延。 (二)本合同项下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污染物排放等任一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判定达产验收不达标的,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验收不予通过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整改后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支付土地出让金 {{fixed_asset_penalty_rate}} ‰的违约金; 2.整改后本合同宗地亩均税收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支付地块出让金 {{tax_penalty_rate}} ‰的违约金; 3.整改后本合同宗地能源消耗及能效水平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优化工艺方案、设备选型、加强节能管理,限期改造完成后方可投入生产; 4.整改后本合同宗地污染物排放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5.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或甲方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日按照土地出让金 {{start_delay_penalty_rate}}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约;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或甲方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日按照土地出让金的 {{completion_delay_penalty_rate}}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约;如乙方向甲方提供了因土地闲置被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证据且由甲方核实无误的,则本条项下乙方对甲方的违约金不再重复计算。 (三)乙方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约定控制性指标要求的,且在整改期限内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承担支付违约金、弥补损失、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因本条原因造成本合同提前终止或解除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亦提前终止或解除。 (四)乙方依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不影响自然资源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delay_application_days、fixed_asset_penalty_rate、tax_penalty_rate、start_delay_penalty_rate、completion_delay_penalty_rate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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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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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base
· 0 法规 · 1 插槽
source=base
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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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penalty}},并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penalty
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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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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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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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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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解决: □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 □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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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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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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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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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和解、调解等途径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本条第{{dispute_resolution_option}}项约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arbitration_commission}}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dispute_resolution_option、arbitration_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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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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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乡、街)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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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选定下面第{{dispute_resolution_choice}}种方式解决(不选定的划除): 1.向{{arbitration_institution}}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dispute_resolution_choice、arbitration_institu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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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市(州)人民政府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 {{court_name}}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ourt_name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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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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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争议解决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 {{arbitration_commission}} 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 {{litigation_court}}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rbitration_commission、litigation_court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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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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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jurisdiction}}。
jurisdiction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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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为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监制的格式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易机构留存一份,一份用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鉴证方仅对鉴证人职责范围内能查询的材料(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动产登记信息等)进行鉴证,甲、乙双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由提供方负责。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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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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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出让方、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supplementary_terms}}。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contract_copies}}份,由出让方、受让方、林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县级林业主管部门、{{other_holder}}各执一份。
supplementary_terms、contract_copies、other_holder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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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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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附则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条款(可另附件):{{supplementary_clauses}}。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contract_copies}}份,由甲方、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other_copy_holder}},各执一份。
supplementary_clauses、contract_copies、other_copy_holder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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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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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approval_government}}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项下约定向出让人支付的出让价款及利息、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补缴价款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以及违约金,按照有关征管规定,具体由受让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本合同履行中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约定如下: (一)出让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party_a_service_address}};受让人确认其有效的送达地址为{{party_b_service_address}}。 (二)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本合同和附件共{{document_pages}}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contract_copies}}份,出让人、受让人各执{{copies_each}}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approval_government、party_a_service_address、party_b_service_address、document_pages、contract_copies、copies_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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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其他约定:{{other_terms}}。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盖章/签字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乡、街)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留存一份。经协商,决定{{notarization}}天津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鉴证。
other_terms、nota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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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一式{{contract_copies}}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人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部门各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contract_cop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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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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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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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附则 (一)本合同对同一事项表述,原则上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保持一致。 (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保证本合同中所填写的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代理人等内容的准确、真实、有效。一方的信息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由信息变更方承担。 (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 {{contract_copies}}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 {{each_party_copies}} 份。
contract_copies、each_party_copies
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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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u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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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日期:{{sign_date}} 签署地点:{{sign_location}}
sign_date、sign_location
签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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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鉴证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 合同签订时间:{{sign_date}}年{{sign_month}}月{{sign_day}}日
sign_date、sign_month、sign_day
tagged · 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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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集体林权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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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签字):{{party_a_sign}} 乙方盖章(签字):{{party_b_sign}}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party_a_rep_sign}}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party_b_rep_sign}} 签约日期:{{sign_date}}年{{sign_month_a}}月{{sign_day_a}}日 签约日期:{{sign_date}}年{{sign_month_b}}月{{sign_day_b}}日
party_a_sign、party_b_sign、party_a_rep_sign、party_b_rep_sign、sign_date、sign_month_a、sign_day_a、sign_date、sign_month_b、sign_day_b
tagged · 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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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农村土地经营权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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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party_a_sig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签字:{{party_a_representative_sign}} 签订时间:{{sign_date}}年{{sign_month}}月{{sign_day}}日 签订地点:{{sign_location}}
乙方:{{party_b_sign}}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party_b_representative_sign}} 签订时间:{{sign_date}}年{{sign_month}}月{{sign_day}}日 签订地点:{{sign_location}}
party_a_sign、party_a_representative_sign、sign_date、sign_month、sign_day、sign_location、party_b_sign、party_b_representative_sign
tagged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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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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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章):{{party_a_seal}}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party_a_signer}}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章):{{party_b_seal}}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party_b_signer}}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二〇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party_a_seal、party_a_signer、party_b_seal、party_b_sig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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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乡镇合同管理部门备案意见:备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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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party_a}} 身份证号:{{party_a_id_number}} 住所:{{party_a_address}} 联系方式:{{party_a_contact}} 签约日期:{{sign_date}} 乙方:{{party_b}} 身份证号:{{party_b_id_number}} 住所:{{party_b_address}} 联系方式:{{party_b_contact}} 签约日期:{{sign_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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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ged · 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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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tagged scenario=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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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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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互换过程中发生经济补偿:{{special_compensation}} 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special_notes}}。
special_compensation、special_no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