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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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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类型
用途
提示词类型
(变体/谱系标签,如 baseline / experimental)
描述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起草提示词(法律精修版)
内容
(提示词正文)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648–656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 起草一份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须包含:供应人与用户信息;供应标的与质量标准;计量方式、单价及结算周期;连续供应义务;中止供应的事由与事先通知义务及合理期限;用户缴费义务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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