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规则管理器

借款合同起草 v2 本地

← 返回提示词列表
编辑提示词
合同类型
借款合同
用途
起草
提示词类型
法律精修
来源
local
描述
借款合同起草提示词(法律精修版)
创建时间
2026-07-27T05:12:13.793563+00:00

内容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667–680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金融借款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起草一份借款合同。须包含:借款人、贷款人信息;借款币种与金额;借款用途及挪用后果;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四倍);利息支付方式与周期;借款期限与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的条件与利息处理;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