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甲方(旅游服务购买方):{{party_a}} 乙方(旅游服务提供方):{{party_b}} 乙方确认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具备承接本合同项下旅游服务的法定资质。
鉴于
- 甲方拟向乙方购买旅游服务,双方已就服务核心内容达成初步合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合同标的
本合同项下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旅游服务内容为{{subject}},具体服务标准、行程安排、游览项目、食宿交通标准、服务人员配置等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行程单》为准;《行程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如需委托地接社承担目的地接待服务的,应当提前3日将地接社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服务标准等信息书面告知甲方,乙方对地接社的服务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价款及支付
- 本合同项下旅游服务总价款为{{amount}},该价款已包含行程约定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饮费用、景区首道门票费用、导游服务费用、旅行社责任保险费用,未包含甲方个人消费、另行付费项目、个人旅游意外险费用以及合同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支付至乙方指定的合法对公账户;乙方收到价款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 乙方不得在合同约定价款外向甲方收取任何未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的费用,不得通过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强制消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
履行期限
本合同项下旅游服务的履行周期自{{term_start}}零时起至{{term_end}}二十四时止,具体出发时间、集合地点、返程时间以乙方提前3日向甲方发出的书面行程确认通知为准。 如因报名人数未达成团最低人数要求的,乙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境内旅游提前7日、出境旅游提前30日)通知甲方,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同意延期、改线,甲方选择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当全额退还已收取的全部价款。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及行程单约定提供旅游服务,有权拒绝乙方安排的合同外强制消费、购物项目;
- 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信息,因甲方隐瞒信息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 行程中应当遵守安全警示要求,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配合导游或领队的合理行程安排,不得擅自脱离团队;
- 自行保管随身财物,妥善保管出入境证件、签证等相关资料;
- {{party_a_duty}}
(二)乙方权利义务
-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旅游服务价款,有权对甲方违反行程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劝阻;
- 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及行程单约定提供服务,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减少游览项目、降低服务标准,不得擅自将甲方转团、拼团,确需转团拼团的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 应当提前向甲方明确告知行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警示、当地风俗禁忌、出入境管理规定等法定应当告知的事项,对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提前作出明确说明和警示,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
- 行程中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甲方遭遇危险时,应当及时履行救助义务,协助甲方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 应当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并提示甲方自愿投保个人旅游意外险;
- 应当安排持有合法有效资质的导游、领队提供服务,不得诱导、胁迫甲方购物或参加另行付费项目;
- {{party_b_duty}}
违约责任
-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乙方擅自转团、拼团、变更核心行程、减少约定游览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的,应当退还对应项目的服务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存在欺诈行为的,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擅自离团或不配合乙方合理安排导致损失的,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因不可抗力、政府行为等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相关费用;
- {{penalty}}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jurisdiction}}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则
- 本合同附件包括双方签字确认的《行程单》《安全告知书》,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在旅游行程结束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应当在扣除已实际发生的必要费用后,将剩余价款退还甲方;
- 甲方在行程开始前可以将自身的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旅游活动参与条件的第三人,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 乙方已就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向甲方履行了充分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甲方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全部条款内容,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形;
-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签署信息
甲方(签字/盖章):{{party_a}}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sign_date}} 签署地点:{{sign_location}}
乙方(盖章):{{party_b}}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sign_date}} 签署地点:{{sign_l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