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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承揽合同

work · 条款 #1599 · 来源 scraw-law-contracts/contracts/3/c5b0c4ab-e04b-44bb-88b9-08bea29f6121.pdf · manual · 1 部法规 · 5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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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维修预算费用 维修类别:{{repair_category}} 维修项目、工时定额、工时费、材料费及合计详见预算清单。总计 {{total_items}} 项。 承修方可预收 {{prepayment_ratio}}%的维修预算费用,具体费用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费用数额以结算清单为准。 第九条 费用结算 (一)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按照公示并向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的汽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 (二)付款方式:{{payment_method}}。 (三)付款期限:{{payment_term}}。

插槽:repair_categorytotal_itemsprepayment_ratiopayment_methodpayment_term

法条:《辽宁省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