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vice · 条款 #6614
· 来源 scraw-law-contracts/contracts/1/4e707b8b-01a3-4fa1-bfb9-38323dd40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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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出现机能进行性衰退、认知能力下降、精神异常导致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经丙方同意(紧急情况除外),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2.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规范要求以及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3.甲方的收费标准和调整应遵守本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4.甲方定期组织所在地的医疗卫生机构为乙方开展体检,建立包含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日常费用开支情况等信息在内的个人档案资料。 5.乙方需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甲方可送急诊处置,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其外出就诊所配药品并办理药品移交手续之日起,甲方应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及相关医嘱,提供相应的服务与管理。 7.如出现传染病相关疫情,甲方应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院内疫情防控工作。 8.乙方入住期间罹患传染病,或传染病疫情期间外出返院,甲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实施院内或院外隔离。 9.甲方在入住保证金之外,一次性收取{{prepay_months}}个月基本服务费用作为预付款的,应向乙方出具风险提示函,书面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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