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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服务合同

service · 条款 #6205 · 来源 scraw-law-contracts/contracts/1/ad54829a-75e3-43ad-85d1-a16a75351bf3.pdf · 0 部法规 · 5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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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变更培训服务计划、培训方式、培训内容等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penalty_a_1}}%金额的违约金。 (二)由于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整顿等原因,无法继续向乙方提供培训服务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penalty_a_2}}%金额的违约金。 (三)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将乙方转交给第三方进行培训服务的,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相应培训费用并支付剩余培训费{{penalty_a_3}}%金额的违约金。 (四)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接受培训服务并提出解除合同的,构成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培训费{{penalty_b_1}}%金额的违约金。 (五)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本合同培训课程或培训账号共享给本合同之外第三方使用的,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停止提供培训服务,甲方在扣除剩余培训费{{penalty_b_2}}%金额的违约金之后,将剩余培训费退还乙方。 (六)因战争、自然灾害、疫情传播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按照实际履约情况协商确定合同终止的执行方案,包括退费、调整服务周期或调整服务项目等。 (七)培训期间,因一方过失造成对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声誉损失的,过失方向对方或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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