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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买卖合同

sale · 条款 #2488 · 来源 scraw-law-contracts/contracts/1/89764ef4-ca38-42c8-8327-723db521ddba.docx · 0 部法规 · 5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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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采取的履约保证措施为{{guarantee_measure}}。甲方自签署本合同之日起有7天冷静期。冷静期期间,在未实际使用预付卡消费的情况下,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乙方经与甲方以{{confirm_method}}方式确认退费申请后,于5日内一次性全额退回预收款;消费者因购买预付卡获得的赠品或者赠送的服务,应当退回或者支付合理的价款。退费按甲方缴费原路径退回,对于已向银行(第三方)等支付的合理手续费用等,由乙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后,由{{fee_bearer}}承担。甲方有权了解乙方备案及预收资金存管情况,全面了解预付卡相关信息;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金额的,可要求延期;应按时足额交纳金额,妥善保管预付卡。乙方应说明服务内容和标准、预付卡类别和功能;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保存交易记录至少3年;对收集的甲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及时解答投诉和咨询,投诉和咨询电话为{{service_phone}}。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不得仅因其名称变更或人员变动而不履行义务。乙方将服务项目和内容转让给第三方时,应经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甲方不同意时,乙方按合同解除条款相关标准返还预付金额。甲方预付资金余额不足且未按约定支付余款的,只可享受首次实际付款数额相应的优惠。乙方变更经营地址、调整主要项目、提高价格或增加限制条件严重影响甲方利益,或暂停营业超过30日、歇业、关闭、转让、注销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约定标准扣除已消费金额后一次性返还余额。双方约定的退款期限为{{refund_days}}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乙方应自甲方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15日内退回预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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