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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股权转让合同

equity_transfer · 条款 #6916 · 来源 generated:equity_transfer · 1 部法规 · 0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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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若本次股权转让涉及外商投资、国有资产交易等依法需经行政审批的情形,本合同项下的报批义务条款独立生效,未履行报批义务的一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2条的规定。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的多份协议内容不一致的,以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为准,规避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风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6条的规定。
  3. 标的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合法有效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4.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标的公司留存壹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