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规则管理器

编辑条款 · 股权代持协议

equity_holding_in_trust · 条款 #6964 · 来源 generated:equity_holding_in_trust · 0 部法规 · 1 插槽

编辑正文不会自动改标签(标签是人工判断,不随正文派生)。

预览

  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处分代持股权、截留挪用投资收益、拒不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或办理显名/转让手续、擅自披露代持安排的,应向甲方支付{{penalty}}作为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价值损失、投资收益损失、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2. 若甲方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或承担相关成本,导致乙方被主张承担出资责任或其他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插槽:penal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