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ployment · 条款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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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离职后{{non_compete_months}}个月内(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compensation_amount}}元。乙方违反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liquidated_damages_amount}}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插槽:non_compete_months、compensation_amount、liquidated_damages_amount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