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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劳动合同

employment · 条款 #304 · 自定义 · manual · 1 部法规 · 3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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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在离职后{{non_compete_months}}个月内(最长不超过24个月),不得到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甲方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乙方经济补偿{{compensation_amount}}元。乙方违反约定的,应支付违约金{{liquidated_damages_amount}}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插槽:non_compete_monthscompensation_amountliquidated_damages_amount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