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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条款 · 建设工程合同

construction · 条款 #4235 · 来源 scraw-law-contracts/contracts/4/b2758cdc-698e-4dc6-988f-7f3b1613abe6.docx · manual · 0 部法规 · 0 插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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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违约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许可、核准或备案手续,或未按约定提供工程设计资料、支付款项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和(或)设计周期延长时,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设计费用和(或)延长的设计周期。设计人违约责任: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工程设计文件不合格或进度延误的,设计人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逾期完成工程设计违约金。